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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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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易学文化论坛】会员发言规范
(2009年5月12日修订)
本论坛是—个以传播周易文化、佛教、道教、儒家文化为主旨的综合性文化论坛。为了维护网上公共秩序,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给网友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交流平台,特制定会员发言规范如下:
第一条:<方正易学文化论坛>会员不得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民族、地域等歧视内容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
第二条:本论坛提倡和鼓励不同观点、不同学派、不同功法的自由讨论。会员不认同他人观点,应该有理有据的提出质疑或批评,必须尊重他人的发言权和反批评权。会员有了分歧要求同存异,只论学术,不准搞人身攻击。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发表侮辱、歧视、诽谤、谩骂等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
第三条:在学术研讨和网友交流沟通中,不论是专家学者、论坛版主,还是普通会员,必须平等交流,和谐沟通,不准用名望职位以势压人。不准对网友扣帽子,打棍子,抓辫子,搞人身攻击。不准对不同学术观点肆意贬低。严禁口出狂言,惟我独尊。
第四条:网友以学术相通,在本论坛结缘,大家都是同道中人情同手足。不准把正常的学术研讨变成门派之争。本论坛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一遇争执,群起而攻。
第五条:一旦交流变成争斗,变成毫无意义的口水仗时,论战双方要从维护论坛声誉和网友形象出发各自退让,主动道歉。以与人为善的心态化解纷争。相关会员要主动劝阻,以和为贵,严禁煽风点火,激化矛盾。严禁恶意煸动、挑拨、分裂、辱骂论坛和管理员。
第六条:论坛提倡用真名或网名发言,不准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注册会员名,不准用网站的名字注册会员(有广告嫌疑),不准注册使用不雅网名发言,尽量不要使用马甲发言。在所有版面严禁用马甲攻击他人,网友发现请立即举报,一经查实马上执行版规。
第七条:会员转贴请注明出处,非原创请注明原作者。不准转载他人声明不许转载的作品。欢迎互相监督举报,来共同保护原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会员在本论坛发表的任何言论,只代表个人观点,文责自负,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第八条:会员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商业活动,严禁以任何借口骗取网友钱财。会员不准在签名档附带广告内容。(版主、退役版主允许在签名档上留电话号、和电子邮箱或QQ号)所有广告帖请一律发往《百业信息》,其它栏目内发广告未经批准一律删除并禁止发言。
第九条 在本论坛发帖请务必看清栏目定位,不准发表与版面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与内容无关图片。本论坛是中文论坛,在本论坛发帖回帖必须使用汉字。不准只发网址和链接。不准在回复中发空帖。不准使用同一词语回复多帖。
第十条:违规会员的处罚。
对违规会员的处罚分三个档次:警告、严重警告、封杀(禁止发言或封杀IP)。
凡违犯第一条者版主有权直接禁止发言或建议论坛封杀IP。
违犯其它条款者视情节轻重,先个别交流劝导,尔后再警告,进而再严重警告,仍不能奏效者再禁止发言或建议论坛封杀IP。
论坛倡导慈悲性管理,各级管理人员要以理服人,以德化人。多劝导,少处罚。对新来的会员管理员要耐心引导,尽量不处罚。
版主对会员进行处罚时须在<论坛管理>发专帖说明理由。
会员发现违犯以上规范者,可在<论坛管理>发帖举报。
(此《规范》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方正易学文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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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易学文化论坛》版主管理规范
(2009年5月12日修订)
方正易学文化论坛是一个以德治坛的高雅学术文化论坛,为规范论坛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的管理职能作用,确保论坛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特制定《方正易学文化论坛》版主任免管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方正易学文化论坛》所有栏目的全体版主。
—、申请版主六项条件
(1)申请版主必须具有义务“复兴传统文化,弘扬东方科学”和为网友服务的奉献精神。
(2)申请人必须善于团结网友,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一定的学识水平(如易学预测、佛教、道家、儒家等),鉴赏水平和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4)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版务管理经验、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
(5)申请人必须自愿接受论坛及网友的监督,带头恪守版规、接受论坛考评、服从论坛管理。
(6)版主的升任先由本人在[论坛管理]写出申请,经论坛管理员考核通过方可获得批准。
二、版主审批任命
(1)凡符合以上6项条件的论坛会员均可写出《版主申请报告》在《论坛管理》发帖参与竞聘。
(2)申请版主必须写明您对该栏目现状的看法和您的管理思路。必须写明个人专长或管理该栏目的优势。
(3)所申请管理板块的首席超版在申请报告后回帖表明是否同意任命。
(4)坛主或总版主综合各方面意见审批。
(5)对个别极优秀的网络管理人才和网络原创写手坛主可直接考察破格任命。对新开辟的栏目和暂无版主的栏目坛主可直接考察聘任版主。
(6)版主拥有所管理栏目的操作管理权限,即可按论坛及版务相关规则进行精华判定、加重推荐主题、删除转移及限制不符合规定的主题和回复,屏蔽不守规则的用户在该栏目的帖子或发言权。版主拥有进入[版主交流]栏目和发言的权限。
三、版主工作条例
(1)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2)版主对所管版块的每日所发新帖,要力求全看全回,写出评语,精华帖要及时作好标志,实施奖励。违犯坛规的帖子要及时屏蔽或删除。
(3)及时维护所管理栏目的正常交流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栏目健康持久地发展。
(4)版主要带头执行版规,服从坛主管理。必须平等对待网友,虚心接受建议和批评。严禁对网友使用任何漫骂性词语和任何攻击性行为,严禁拉帮结派一遇争执群起而攻,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5)版主在管理中与其他版主或管理员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本着“内部处理”的原则,先相互通过短信息方式沟通,不行再通过短信息或电话向坛主汇报,或在[版主交流]栏目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马甲在栏目中相互攻击,破坏管理团队的团结。
(6)版主有事暂不能管理栏目,请在[版主交流]栏目发帖请假。超过30天不登陆又未在版主交流区发请假帖者视为自动弃职,暂去掉版主职务,待有时间管理时再另行安排职务。版主严禁泄露高层交流论坛讨论内容,严禁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转借他人使用。
四、版主处罚条例
(1)论坛每月依据各版主的登陆时间、履行职责及遵守社区规章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凡发现不执行版务、不称职的版主,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
(2)不服从论坛统一管理,拉帮结派、集众闹事或利用马甲煽动闹事破坏论坛形象者,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禁言甚至除名处理。
本细则解释权归《方正易学文化论坛》,《方正易学文化论坛》有权视情况适时修改及完善本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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